今天居然在網上找到了以前一直很想要找的小學同學的資料. 非常有為, 已經結婚了. 是因為她我小學時第一次去教會, 雖然我跟我另外一個朋友不是被邀請的, 但是我們自己厚臉皮看她邀請女性同學時, 也說要去. 那是個聖誕節.
我去前不知道要去哪裡, 去到那不太記得知不知道那是教會, 去完後大概也不曉得那是什麼地方, 只記得拿了禮物. 我小朋友時真的傻傻的天真, 每次回想起真的都覺得好好笑喔.
我有禱告神讓我能在遇見她, 其實也沒特別為什麼, 只想回憶一下下. 這個請求算是回應了一半了. 因為這種事不完全屬於是聖經的應許, 所以今天看到她過的很好就好高興了. 似乎過的很好, 先生好像在攻讀博士, 自己也出國唸完碩士了. 應該蠻愛主的吧.